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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Oliver 與社會企業

Posted by 小小小熊貓 on Saturday, June 20, 2009 in

轉載自 葉一南 - 中環人食錄 Jamie Oliver (二之一)

今天是星期二,要嚴陣以待。


早上的工作會議不能太冗長,下午一時前,必然要散會。午飯時間亦不可安排lunch meeting,因為這一天,我會留在自己的辦公室,睡一個午覺。到了黃昏六時正,是時候喝一杯濃茶。下班之後吃晚飯,不能太飽,怕飯氣攻心,只要努力捱過晚上十時半的上床時間,一切好辦。半夜十二時,準備就緒,一,二,三,開電視。

吓?搞了一整天,就為了看電視節目?無錯。但這不是普通的節目,這是英國名廚,Jamie Oliver 辦的社會運動節目。上個月播完墨爾本的「 Fifteen Restaurant 」最後一集,看得我眼濕濕 (我必須強調,平時我是挺 cool 的),最近播的是 Ministry of Food,差點笑死。Jamie Oliver 的烹飪節目,大家看過,這幾年他組織的社會運動,大家亦可能零碎地聽過,今天,我再介紹一下。

Jamie Oliver 成名之後,第一個社會企業在2002年建立,叫「 Fifteen 」。餐廳的理念是這樣的:社會有年青人失業,濫藥和犯罪等問題,解決方案一,政府安排社工援助,開解輔導他們,希望這些年青人終有一日「不藥而癒」。方案二,Jamie Oliver 認為提供一個有地位兼賺到錢的身份給他們,令他們不得不發憤用功,效果應該更為有效。而廚師這個職業,是很對口的選擇,年青人們不須要懂數、理、化、電腦,不講學歷,只要喜歡食物,肯努力就行。於是這個儍佬,招聘了一班問題青年,進行了十八個月的訓練,只要能夠畢業的,一律招聘為廚師。

第一次看這個節目的時候,我心想,又是一個真人騷,玩得真大,幾百萬投資,飯館開了,以後怎收科?我們做餐廳的,知道做餐廳的難處。請一班有心有力的專業廚師回來,也不易管理,更何況請一班沒經驗的問題青年?如果大家有看過節目,知道這班年青人,男的運毒,打架,持械;女的啃藥,自殘,是未婚媽媽,坦白說,聽見也頭痛,怎會相信他們最終能成為一家高級餐廳的大廚?

正如大家所料,節目初段,困難重重。訓練剛開始,那些最初叫得最大聲,誓神劈願要成為專業廚師的參加者,第一時間失蹤、遲到,躁狂的繼續躁狂,啃藥的繼續啃藥。怎辦?Jamie Oliver 說,訓練廚師他們有經驗,做社工,他們真的不懂。去到這階段,只剩下一招,愛心療法,死不放棄,救得一個得一個。

本來我們這些本着看表演的觀眾,亦緊張起來,禁不住為同學們打氣:Jo 的味覺很敏銳,要努力呀;Lloyd 對食物有熱情,心有火,一定要堅持下去;Kerry-Anne,肥妹仔呀肥妹仔,只差最後一步,妳怎能現在投降?節目慢慢看下去,我們這班餐館佬也服了起來。Jamie Oliver 用的是真心,夠韌力,我們不得不相信,有一些年青人,會因為他而改變一生。

結果?結果有15 名學生畢業,Jamie Oliver 因此將餐廳取名「Fifteen London」。我有兩位朋友去過,一位說早餐很好,一位說午餐不錯。之後三年,Fifteen Amsterdam,Fifteen Cornwall 及 Fifteen Melbourne 亦陸續開幕。這些年來,有106 位年 青人曾經參加訓練,54 位畢業,40 位繼續做食物的工作,6 位做藝術及新聞工作,2 位讀書,2 位失業,2 位做全職母親,2位失去聯絡。未畢業的,最後也有不少成為廚師。Fifteen 是一間慈善團體,賺的錢用作訓練更多年青人。

上個月電視播 Fifteen Melbourne 最後一集。餐廳開張前請了墨爾本的飲食界名人來吃飯。他們一邊吃,畢業生一邊出來介紹自己的感受。其中一位身形龐大,相貌有點缺陷的女同學說:「來自我們這類家庭,生成我這等樣貌,大家覺得如果我要放棄自己,也是應份的。十八個月前,我也是這樣想。今天不同,因為今天大家盛讚的高級甜品,就是我做的。食物給了我尊嚴。」

這是Fifteen 的故事。做廚師做到Jamie Oliver 那樣,實在令人敬佩。他另外還有兩個社會運動,同樣瘋狂,下次再介紹 。


從飲食男女看到這篇專欄時,不禁聯想到前陣子看過的星期日檔案 - 賺錢的社會企業。

在香港,社企仍在一個起步的階段。跟據去年年底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統計,現時本港大概有280多家社會企業,大部份均由社會服務團體透過申請基金或自資開辦。然而,只有不足三分一能夠達致「自負盈虧」,其中一個為人垢病的是負責營運的社企職員大多缺乏營商的經驗和智慧。

需知道,社企本身就是一盤生意,而做生意的目標當然離不開賺取利潤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負責營運的一眾非牟利機構並不能單單靠社會認同或市民的同情心而生存下去,還需要掌握市場動向和商營機構的管理模式。作為消費者,只要有關服務或產品能有一定的水準和合理的價格,社企仍有其發展及生存空間。

不過,既然牽涉到商業活動,為什麼政府不大力推動私營機構發展社會企業? 談到這裡,又讓我想到信報專欄作家王迪詩提及的發展局的活化歷史建築物伙伴計劃 (註2)。說到底,政府還是怕被冠上「官商勾結」的罪名。

或許,要做好呢份工的一眾高官,真的應該好好向Jamie Oliver借鏡。
同樣的一句話,別人用的是真心,而我們的高官呢?

註1: 跟據民政事務總署的網頁,社會企業(社企)沒有統一的定義。一般而言,社企是一盤生意,以達致某種社會目的,例如:提供社會所需的服務(如長者支援服務)或產品、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和培訓機會、保護環境,或利用本身賺取的利潤資助其轄下的社會服務。社企所得利潤主要用作再投資於本身業務,以達到既定的社會目的,而非分派給股東。
註2: 詳文見於蘭開夏道 - 公務員活化活蹟? 不如先活化自己

延伸閱讀:
1. Social Responsoible Consumerism (SRC)
2. 攻打四方城: 社會企業
3. 發展社會企業 莫下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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